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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江阴市委统战部部门预算公开及说明
发布时间: 2016-02-17 来源:

一、部门主要职责

江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江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协助市委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和任务;调查研究,向市委和上级统战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并协调本市有关统战理论、政策的研究和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二)负责联系市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沟通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党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做好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市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士。

(三)负责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承担或协调处理全市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重要事宜;物色、培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四)负责党和国家的侨务工作政策、法规在我市贯彻执行;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负责华人、华侨、港澳同胞及其眷属,特别是重点人士、重点社团和新移民的联络交友工作;负责侨胞回国定居等有关涉侨审核工作,受理华人、华侨及港澳同胞的捐赠;负责华人华侨、港澳同胞投资企业的咨询、协调、联络、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侨经济纠纷,依法保护华人华侨、港澳同胞合法权益;大力开展对外宣传,积极以外引外,调动三胞及其眷属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贡献的积极性。 

(五)负责全市无党派知识分子工作,调查研究有关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参与有关政策措施的研究制订工作;联系党外高、中级知识分子,物色培养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 

 (六)负责党外人士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市、局级行政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等有关团体进行干部管理;规划和组织对党外人士的培训工作。 

(七)负责联系海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开展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调查、研究并反映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做好团结、帮助、引导、教育工作。 

(八)负责基层统战工作的调查研究,指导基层统战部门开展统战工作;负责基层统战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协调和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事务方面的服务工作,办好实事。 

(十)完成市委和上级统战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1、办公室;2、党派工作科;3、侨务工作科(对外挂市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4、综合联络科。 

(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设立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市委统战部承担的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责划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下属事业单位市海外联络站、市民族宗教管理服务站。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省市各级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发挥统一战线五大资源优势,有效凝聚智慧和力量,形成大统战工作格局,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以双学为主题,切实提高统一战线工作科学化水平。一要振奋精神,营造学习中央、省市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的浓厚氛围(简称双学)。以培训班、专题辅导、双月谈、理论中心组学习、双周学习会等形式,在全市上下层层发动,狠抓贯彻落实,进一步提升各级统战意识。二要抓好落实,建立和完善统一战线各项工作制度。完善部领导六个一工作联系制度,进一步加大部领导、部机关与各民主党派、片区、乡镇、宗教场所、侨资企业、非公企业的联系,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重点统战成员单位的定期交流碰头,研究和解决遇到的问题,加强和推进统战工作。落实工作督查制度,按照统战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和年度重点工作项目,加大工作督办和推进力度,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各项重点目标任务。三要创新举措,增强应对新时期统战工作新要求、新任务和新课题的能力。针对进一步加强政党协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弘扬宗教文化和规范场所管理,以及海外和非公经济领域统战工作,自觉加强调查研究,探索有效途径,总结和提出解决问题的工作方法。 

(二)以换届为契机,不断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今年,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将集中换届,市人大和政协也将换届,市委统战部将按照市委的分工,认真做好市政协换届人事安排工作,指导和协助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搞好换届选举工作。一要换优班子,改善结构。根据上级的精神和我市的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换届方案,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等工作,进一步换优换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的领导班子,改善领导班子结构。二要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通过换届工作的全面了解和梳理分析,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知联会班子成员、后备干部和成员信息库,做好建档立册工作。加强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协作,扎实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实职安排和政治安排工作。三要提升能力,调动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参加政党协商等职能作用。积极组织开展 “1+1”专题调研,民主协商活动,民主党派示范支部、无党派知联会示范小组建设,同心实践基地建设和社会服务活动等工作,不断提升党外代表人士的四项能力。 

(三)以五个突破为目标,强化民族宗教规范管理促和谐。一是在深化民族团结创建上求突破。举办全市民促会干部培训班,加强与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沟通联系,加大民族政策、民族知识、民族团结典型和少数民族创业典型的宣传力度。指导市民族团结促进会召开第五次代表会议,做好换届相关工作。会同公安部门、市民促会,做好我市户籍范围内的回族等10个有关少数民族居民基础情况统计。二是在夯实民宗管理基础上求突破。开展爱国爱教、同心同行主题教育活动,指导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搞好换届工作。定期开展四项排查,加强重大宗教活动的安全保障,稳妥调处涉及民族宗教的矛盾纠纷,确保我市民宗领域始终保持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三是在推进宗教项目建设上求突破。加快启动和建设君山寺圆通阁、悟空寺舍利塔。完成国际礼拜堂、新桥神华寺建设和迎龙庵的搬迁工作。理顺君山公园管理体制,积极配合参与君山园区整体环境整治。四是在扩大宗教文化影响上求突破。引导宗教场所内涵式发展,继续开展江苏省星级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和江苏省星级档案室创建;举办纪念巨赞法师诞辰108周年佛教书画文化展、第五届君山论道等活动;编辑出版《江阴市宗教活动场所概览》和民族工作宣传画册。五是在探索民宗工作创新上求突破。主动贴合全市中心工作,探索建立我市与外来少数民族主要输出地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和宗教场所财务代理制度等,有效解决民宗领域热点、难点问题。 

(四)以侨智侨力为依托,扎实做好海外统战争取人心、服务发展工作。坚持以国内侨务工作为基础、以国外侨务工作为主导,坚持为大局服务和为侨服务的统一,围绕服务企业走出国门海外人才回国服务两大重点,着重做好搭载体、广交友、拓渠道、创品牌等工作,发挥工作优势,集聚侨务力量,努力为我市科技创新和转型发展,提升海外美誉度而不懈努力。一是进一步发挥海外社团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海外社团扩员积极筹备台湾江阴商会等海外社团建设,配合国侨办和省侨办海外中餐计划,搞好香港江苏荟境外中餐培训基地的运行,举办1-2期培训班,大力开展海外经贸交流活动。二是进一步加强引智引资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利用海外华文媒体开辟专栏,宣传推介江阴,提升我市的海外美誉度。了解、跟踪海(境)外来澄投资创业项目信息,协助做好在谈项目谈判、落地等工作。组织在澄海外创新创业人才联谊活动,走访联系新增重点服务侨资企业。三是进一步深化社区创建活动,提升创建联盟内涵。指导基层社区侨务工作开展及推进暖侨关爱工程,调动基层社区创建侨务示范社区积极性,推动社区创建联盟进一步扩面,不断深化创建工作,丰富创建形式与内容,持续提升各级侨务示范社区的工作水平和影响力。四是进一步开展文化交流活动,拓展侨务工作影响。依托天华艺校、南菁中学、峭岐实验小学等华文教育基地,承接海外华裔夏令营等文化交流活动,赴海外开展访问演出活动。协助成立并推进锡剧文化发展基金会的正常运作。 

(五)以四信为引领,助推我市经济转型提升。一要搞好工商联(总商会)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加强非公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深入开展非公经济四信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举办守法诚信示范企业评比活动,树立新时期江阴企业家典型,进一步弘扬澄商精神。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打造江阴地区非公企业的特色文化。办好《澄商》刊物,组织好书香·悦读江阴企业家读书沙龙、企业家论坛、户外交流拓展等活动,不断增强非公经济人士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二要搭建服务平台,打造服务非公经济特色品牌。充分利用纳税人之家商会+银行联谊等平台,畅通政银企交流平台,加强企业与政府、银行的沟通,增强企业在当前新常态下的发展信心。设立企业家培训平台,针对实际需求,赴知名高校举办中青年骨干企业家培训班,提升骨干会员发展理念。搭建京澄、粤澄互动发展平台,促进江阴与北京、江阴与广东企业家的交流与互动实现常态化,努力在产业信息、科技项目、政策扶持等方面进行对接,推动我市经济转型提升。三要履行社会责任,大力开展光彩公益事业。加快设立江阴市总商会爱心光彩基金,引导企业家反哺社会,积极投身公益光彩事业,加强对弱势群体、对环境、对社会的贡献。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有关要求,按照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公开透明原则,编制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 

(一)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按照在职在编人员的实际情况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按照市财政局公布的综合定额标准核定。 

(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结合2016年工作重点统筹安排,整合专项资金,细化预算编制。 

五、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1.收入预算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等)、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债务资金、其他收入。 

2.支出预算 

1)功能分类: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级科目填列。 

2)经济分类(支出用途):按照支出用途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留机动填列。 

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市县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级细化列示。 

(六)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基本支出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级细化列示。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数应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级细化列示。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数应与《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的一般公共预算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级细化列示。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数应与《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的基本支出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级细化列示。 

(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级细化列示。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基本支出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十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会议费指单位按规定召开会议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会场费用、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材料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培训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支出。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安排情况。采购组织形式为: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 

六、2016年市委统战部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度市委统战部收支总预算包含了市委统战部机关、市民宗局机关、市海外联络站、市民族宗教管理服务站等单位的收入和支出。 

收入预算 

2016年收入总预算为941.9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安排,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63.98万元,财政专项拨款资金278万元。 

支出预算 

2016年支出总预算为941.98万元,主要支出内容如下: 

1、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3.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86万元。 

2、从支出用途分类: 

1)基本支出663.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3.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5.04万元。 

2)项目支出27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78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公务接待费用支出预算30万元,比2015年度增加2;会议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与2015年持平;培训费支出为40万元,比2015年度增加25万,因要举办全市统战干部培训班、党派新成员培训班等多个培训班;因公出国(境)费用由相关部门统一编制,本部门不再单独制定预算。  

以上经费预算涉密经费除外。 

中共江阴市委统战部 

2016.02.17

附件:

2016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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